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出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图书出版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引导出版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推动出版产业的繁荣发展,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各方面专家制定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结合行业实际,决定对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开展首次等级评估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等级评估办公室自2008年6月正式启动首次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各出版单位及主管部门和社会专家积极参与,并委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编辑学会和中国版协科技委员会等三家中介机构,对全国500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2006年至2007年度出版综合情况和整体水平实施了等级评估。其他80家出版社中,有30家副牌社不是独立法人单位,不参评;50家单位暂时难以确定其性质,未参评。经过全国出版界和各方面专家一年的共同努力,评估工作已圆满结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版业开展的一次具有开创性的重要工作,它标志着中国出版企业评估制度已正式建立,必将对我国出版业的改革、发展和管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等级评估工作的主要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图书出版单位的管理,经历了一个从定性管理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科学管理的转变。从1993年开始实行的全国优秀出版社和良好出版社的评选活动,拉开了对图书出版单位评比的序幕。前后3次评选活动,共评出45家优秀出版社和100余家良好出版社。这些优秀出版社和良好出版社,在图书出版社中曾经发挥了示范作用。优秀和良好出版社的评选方法,在当时的形势下,对促进图书出版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对出版社也发挥了一定的激励作用。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评选方法的局限性也逐步显现出来,由于评选条件比较笼统,定性指标多于定量指标,难以反映出版单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近年来,随着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图书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力度不断加大。绝大多数出版单位都将转制为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如何培育和重塑市场主体,规范企业行为和行业秩序,推动出版改革?如何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状况来优化和配置资源,推动产业发展?如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管理方式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从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转变,从传统的定性评价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转变?这些都需要我们尽早出台新形势下关于出版单位更加科学的评估体系和评估办法。这是出版管理部门迈向市场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和产业规划,加快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二、等级评估制度的制定
从2003年开始,新闻出版总署即着手研究制定图书出版单位的评估制度。在总署党组的统一部署和斌杰同志、书林同志等领导的亲自指导下,评估制度起草小组历经五载,通过广泛调研,听取出版单位、管理部门和社会专家的意见,参考其他行业部门的评估办法,组织各方面反复论证后,经过专家的科学设计,最终形成了一套定量与定性、项目加权重相结合的科学评估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