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出版社转企改制后与主管主办单位暂不
时间:2009-06-15 09:20来源:凤凰网 作者:网络 点击:次
据介绍,法律出版社已经开始着手资产清算评估相关的准备,根据最新的实施政策,转制前使用的土地、办公大楼等资产将作为国有资本,经核实后划给出版社继续使用。转制后的出版社在经济上与原主管、主办单位必须脱钩。
“对于法律出版社来讲,跟很多部委出版社一样,我们一直在市场化运作,以前我们不用向司法部上交利润,此次转制后,所有的部委出版社都不用再向上级单位提交利润了。在引入股份制改革后,后期利润可能会根据投资主体来核算和上交。”黄闽对记者说。
黄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对于部委出版社来说,此次的转企程序是明确的。首先要完成人员身份转变,将事业员工身份转变为企业员工,在国家规定的2009年7月1日后,出版社员工开始缴纳社保资金;第二要对资产重新评估,包括土地资产,确认产权;最后将原来的事业单位注销,重新注册企业法人。2010年底之前这些工作必须完成。而为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中央还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第一,改制之前的养老保险由北京市政府接管;第二,在资产评估中的不良资产注销给予了扶持;第三,转制后的出版企业到2013年之前免收企业所得税。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出版业的改制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衡量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有两点:第一,产权是否明晰。转制首先要对事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晰的评估核算,确定产权归属,引入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原来的事业单位就转化为国有企业。但是不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来进行统一监管,其经营决策是不是由董事会来决定,这个必须明确;第二,在人事上独立,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对于目前中央所采取的“曲线”转制政策,向勇认为,“如果没有明晰产权,明确投资主体,就没有触动到改革最核心的东西,下一步可能就是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据出版业内人士分析,“中央下大力推进部委出版社改革,首先是培育市场主体,实现管办分离,按照市场规律来办事。2010年部委出版社完成的仅仅是转企,转企之后就是改制,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下一步,与主管主办单位脱钩或探索其他新的管理方式都有可能,届时出版社将面临一个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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